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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

★ 推動風險管理

 

本校參行政院訂頒之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原則」及「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風險管理及危機處理作業手冊」、教育部訂頒之「風險管理推動作業原則」,制定符合本校之風險管理架構,使各單位據以執行業務風險評估作業,並依照風險評估結果之風險等級採取不同因應作為,進而重新檢視內部控制作業,加強控制重點,以落實推動整合性風險管理作業、強化內部控制及落實自我監督,俾有效降低風險發生之可能性。


● 本校2023年度風險評估結果
各單位共計提列 122 項風險項目,經評估後,現有風險值:

低度風險 (風險值 1、2)

116

中度風險 (風險值3、4)

4

高度風險 (風險值6)

2

● 本校2024年度風險評估結果
各單位共計提列 125 項風險項目,經評估後,現有風險值:

低度風險 (風險值 1、2)

121

中度風險 (風險值3、4)

3

高度風險 (風險值6)

1

● 本校2025年度風險評估結果
各單位共計提列 125 項風險項目,經評估後,現有風險值:

低度風險 (風險值 1、2)

121

中度風險 (風險值3、4)

3

高度風險 (風險值6)

1

 

風險值4以下之124項風險項目均屬可容忍風險:將由各單位自主管理,持續監控風險程度並定期檢討,以確定該等風險仍維持可容忍之程度。
至於風險值6之1項風險項目則屬不可容忍風險,由業務單位新增風險對策,並納入本校內部控制作業設計。

 

★ 落實內部控制

 

內部控制為整合各項業務控管及評核措施的動態管理過程,良好的內部控制為優質校務治理之基礎,不僅能合理確保實現辦學目標,更有助於發揮興利防弊的功能。因此本校自2012年即建立內部控制制度,藉由建立並維持有效之內部控制機制,以改善行政效能並提升學校競争力。內部控制應由本校全體人員共同參與,透過控制環境、風險評估、控制作業、資訊與溝通及監督作業等五項互有關聯之組成要素,整合校內各種控管及評核措施,並融入至管理過程之後端,為業務之規劃與執行提供後援。

本校依據行政院訂頒之「政府內部控制監督作業要點」,確實辦理下列各項監督作業,檢查內部控制建立及執行情形,並針對所發現之內部控制缺失及提出之興革建議,採行相關因應作為:

例行監督

各單位主管人員本於職責就分層負責授權業務執行督導。

自行評估

由相關單位依職責分工評估控制環境、風險評估、控制作業、資訊與溝通及監督作業等內部控制五項組成要素運作之有效程度。

內部稽核

內部稽核單位以客觀公正之立場,協助機關檢查內部控制建立及執行情形,適時提供改善建議,並得針對機關資源使用之經濟、效率及效果,以及未來有關管理及績效重大挑戰事項提出建議或預警性意見。

 

★ 辦理內部稽核

 

本校歷年均依規定,辦理年度內部控制自行評估作業,2025年評估情形:

● 評估重點:計  898  項

● 問卷回收率:  100  %

已敦請各單位依據自評結果,增修權管內控作業,並交由內部稽核單位追蹤後續改善或興革建議辦理情形。

 

落實

部分落實

未落實

未發生

不適用

2025

886

8

0

4

0

 

★ 強化內部稽核制度

 

透過內部稽核獨立而客觀之評估,可協助學校檢查內部控制建立及執行情形,查核學校資源使用之經濟、效率及效果,並適時提供改善建議,以合理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運作,促使達成施政目標,以及發揮預警之前瞻功能。本校依循教育部訂頒之「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」及行政院訂頒之「政府內部控制監督作業要點」,依據不同法源之劃分,由校務基金稽核人員及年度內部稽核小組共同執行稽核任務。校務基金稽核人員及年度內部稽核小組為任務編組,其中置專任稽核人員一人隸屬於校長,兼任稽核人員數人,由校長遴聘。

本校校務基金稽核及年度內部稽核須擬定年度稽核計畫,依風險評估結果,擇定風險值較高之業務項目排定稽核日程,制定工作底稿,實施年度稽核。另視需要,亦得針對指定案件、異常事項或外界關注等可能存有高風險之事項進行專案稽核,並擬定專案稽核計畫,排定日程執行專案稽核。
2025年計執行3類稽核,涵蓋「年度內部稽核」、「校務基金內部稽核」及「專案稽核」,經第1次追蹤結果,「年度內部稽核」缺失合計23題,已改善題數21題,改善完成比例為 91%;「校務基金內部稽核」缺失合計35題,已改善題數17題,改善完成比例為 49%;「專案稽核」缺失合計10題,已改善題數為6題,改善完成比例為 60%,後續將依規定執行追蹤作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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